spyd.vip 法律法规 法律 视频阅读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三章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举行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举行 第五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遇有特殊需要时 可以临时召集常务委员会会议 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 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会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 过半数出席 始得举行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
spyd.vip 法律法规 宪法 视频阅读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 《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 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SPYD.VIP 视频阅读1期完 SPYD.VIP 视频阅读 | 同步文本
spyd.vip 法律法规 宪法 视频阅读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 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taoshuquan 法律法规 法律 视频阅读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自治州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 可以设法制委员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社会建设委员会 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县 自治县 不设区的市 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 可以设法制委员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 受本
taoshuquan 自我提升 短篇文章 999999961 下载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Word版(可以编辑打印) 同步文本 第九十五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第三章第五节
spyd.vip 法律法规 法律 视频阅读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四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 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政府 第六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坚持依法行政 建设职能科学 权责法定 执法严明 公开公正 智能高效 廉洁诚信 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第六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spyd.vip 法律法规 法律 视频阅读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通过、公布、实施、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1979年7月4日公布 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82年12月10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 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
spyd.vip 法律法规 法律 视频阅读2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法律效力位阶:法律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性:有效 公布日期:2022-03-11 施行日期:2022-03-12 视频阅读 | 音频文字同步 通过、公布、施行、修正
spyd.vip 自我提升 短篇文章 999999954 小学语文 统编版 ┝ 01-1 统编版·语文一年级上册电子教材 | 高清PDF ┝ 01-2 统编版·语文一年级下册电子教材 | 高清PDF ┝ 02-1 统编版·语文二年级上册电子教材 | 高清PDF
spyd.vip 法律法规 宪法 视频阅读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席 副主席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 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九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SPYD.VIP
taoshuquan 自我提升 短篇文章 999999959 下载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Word版(可以编辑打印) 同步文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若干人